Lu's profile一丛花令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Blog


    December 22

    看看你是吸血鬼家族中的谁

    看你是吸血鬼家族中的谁/rhttp://astro.women.sohu.com/20061220/n247159164.shtml
     
    B.路易
     
      追求之物:善
     
      路易是十八世纪末美国奥尔良的法裔农场主,在弟弟死后成为了吸血鬼。他尊重生命,怜悯人类,无疑是所有吸血鬼中最富有人性的一个。
      你对生命存有强烈的敬畏感,同情弱者,有悲天悯人之心。你重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认为那才是生命的真正价值所在。可能就是因为你向来与人为善,所以会显得缺乏判断力,甚至有些软弱。不过,这也是你的人格魅力所在。前路漫漫,你可能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挫折和伤害,但你对自己的选择却从不怀疑。 
    December 15

    恋上巧克力

    世界已经太苦涩,容我再多吃一颗糖。
     
    不知道有没有不喜欢吃巧克力的女生。至少我没见过。本来巧克力就美味,偏偏商家又包装得那样美轮美奂,加上情人节送巧克力的传统,你可以不喜欢玫瑰花,但是你怎么抗拒巧克力。
    从小就不喜欢吃甜食,但是巧克力,冰激凌,蛋糕除外(好吧,那还有什么没被除外的呢@@)。那时候有一远房表哥在上海读书还是干吗,表哥年纪大,大到我不肯叫哥哥。但我很喜欢他,记得他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巧克力,想必那个时候巧克力是奢侈品,大老远的给我带礼物,也不过是普通的半球体形状,普通的透明塑料袋包装。现在想来,颜色也不纯正,黑里有毛毛的白,口感也绝没有现在的所谓润滑。应该还不如大白兔奶糖,到底有何魔力?对于那时的我有万分吸引力。
    年幼就是有年幼的好处,随便一点好处便可以幸福很久。想来真是气短,从小的志向就是吃,指望父母的,总也不外乎上街买点牛肉串给我吃,过年的时候可以领到金币巧克力和酒精巧克力。金币巧克力其实味道很不好,可是小孩子也爱钱啊呵呵,金币谁不喜欢?酒精巧克力胜在新奇,咬一口还可以喝到香香的液体,直到现在我还是爱这种巧克力的,不过后来很少见到了。
    慢慢大一点以后,巧克力反而吃得少了,一是哥哥留学去了日本,回来得少,回来也只带过随身听,没有巧克力。不过最主要的,是没有零花钱,买不起啊555。那时候流行的多是那种一板一板的巧克力,偶而从同学那里分得一小块,也还是觉得不错。
    2561647270.jpg2561657601.jpg
    第一次知道巧克力也有牌子,就是Dove了。对于没有零花钱的我来说,巧克力本来就是奢侈了,Dove就更加是奢侈中的奢侈。上大学以前,我很负责任的说,从来没买过。不记得怎么也吃到了。现在想想老爸老妈那时候对我真是够严的,基本上不给我买零食,害得我常常到处骗吃骗喝。记得高三有一天,浩子说,好久没请你吃东西了,走,下课去吃鱼。我当时还是挺高兴的,事后想起来不免有点汗。。。。。。
    2566141394.jpg2561657533.jpg
    这种食物的欠缺一直到进了大学。大学真是一个腐败堕落的年代啊,一下子知道了有好多好多牌子的巧克力,看到并吃到了贝壳形状的巧克力以及世界各地的各种形状各种口味的巧克力,知道了巧克力是可以和蛋糕在一起,和冰激凌在一起,还有巧克力的饮料。 然后常常去肯德基喝热巧克力,去DQ对着巧克力冰激凌蛋糕流口水。饼干选巧克力的,牛奶也是巧克力味的胜出。至于冰激凌,觉得巧克力的冰激凌挺苦的,不是很喜欢,但圣代加巧克力酱还是一道美味。
    吃到好巧克力的时候,总是含在嘴里不舍得咽下,让巧克力在舌尖融化,享受一次苦中带甜的盛宴。原来不管什么时候,这种幸福都很容易:  )
    2565982738.jpg2565982804.jpg
    但是后来发现吃巧克力的时候牙会很疼,去医院被庸医耽误,没发现我的虫牙。好在也只是吃甜的疼,也就慢慢不怎么吃了。结果呢,到现在情人节也都没收过巧克力@@  yinz还说了,巧克力有什么好吃的,那么苦。。。。。。
    倒是叉叉曾经在圣诞节的时候送了我一个心型的盒子装的心型的巧克力。
    那段时间正好看到一篇小说,女主角有不少虫牙,其中有一断对话,记得很深刻。
    “为什么呢,为什么你不肯修补你的牙齿?”
    “我想留着它们,因为等到心痛的时候,它们的痛,就可以抵御心里面的痛。”
    2561647483.jpg
    这句话多美好 I love you more than you love chocolate 女孩子见到这种话不心动也会感动吧
    有一次去逛书店,看到有本书的名字叫《恋上巧克力》,一时好奇拿来看看,一翻就放不下了。只是因为有太多美丽的图,当下买了回家收藏。那时才知道原来心里面对巧克力的贪恋因为牙齿的关系压抑,但并没有停止。
    有时候也会抱侥幸心里,仍买点吃,吃完便只有狂喝水漱口刷牙,真是不容易。
    阿柯第一次回国的时候带了几袋巧克力让我挑,我见有包看起来比较朴素但是比较多,遂挑了。想着反正我不能吃,多些回去分人也是好的。那是我第一次知道hershey's,惊奇的发现我吃了牙居然不疼。开始对这个牌子大有好感。想着去美国以后一定好好吃这个牌子的巧克力。
    结果在出国以前再去了一次医院,长了虫的智齿终于被发现并除掉。虽然拔牙疼,但是想到从此可以放心大胆的吃巧克力吃冰激凌,多么美好哈哈。
    来了美国,发现真是遍地巧克力遍地冰激凌遍地蛋糕,唯一的担忧是会胖到什么地步。
    我说我喜欢hershey's,总是被鄙视,雅文说当然是dove好了。可是在我牙齿遭难的日子里,dove是一定不能吃的,有这特殊感情在,当然不一样。还有个什么牌子忘了就是圆球状用个金色的纸包着的,好像很多人喜欢,喏,就是上面那个图了。我只喜欢纯巧克力,夹任何其他东西吃着都不爽。
    然后她就给我推荐了一款她认为非常非常好吃的巧克力,也就是这篇杂碎的罪魁祸首了。来来,隆重推出一下。lindt的lindor truffle 当时看见价钱的时候很是犹豫了一下。但是尝了第一个球球就知道物有所值。也不知道是没吃过truffle还是这个牌子好,真的是为之倾倒。在学校时时念着,回家便吃一颗,一颗不够再一颗。放在冰箱怕把液体冻上了,放在屋里又怕太热化了。
    吃的时候想起叉叉。msn上碰到,说我有重要事情跟你说,去找一个叫lindt牌子的巧克力,然后吃,她说你怎么知道我想吃巧克力了,我说心有灵犀啊。
    2561657698.jpg2566751608.gif
    恋上巧克力从来都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大可广而告之。不过写得我好累啊。就这样吧。
    December 14

    跟印度小三矛盾正式爆发

    昨天辛辛苦苦当了半天洗刷工,把种植物的大盒小盒洗了各处摆着晾干。今天一早来实验室发现车也不见了,放在车上的两个盒子也不见了。跑到植物房转一圈终于发现已经被人装了土准备用了。我顿时火冒三丈。这个印度小三每次都能有新花样让我上火。自己要用不会自己洗啊!当然好像他从来都不洗@@。洗两个盒子没那么辛苦,但是关键在于我再洗又得等,而且他现在肯定在移另外两盆苗,待会就会把仅剩的两个放植物的地方全占了。我一火就把这两盆土给用了,迅速移完了苗占上地方。他还没出现,做实验真是有够慢的!
    我一想又觉得不太好,本来是他用我的东西,现在变成我用了他的东西。倒应该他来生我的气了,可是他每次都等着用现成的,以前东西多用一点就用一点算了,现在他用了我就没得用了,不教训他一下难消我心头恨。不用白不用,难道要我把土倒出来自己再装一次啊。
    好在以后不跟他一起做实验了,再做下去迟早会被他气得心肌梗塞。
    这周是不该种种子的,否则圣诞夜和圣诞都会要来做实验,但是老板已经要我干其他的了,我大可不管。他要是自己不会算还去种,我也要考虑考虑是否要再提醒他。
    想来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过了半个钟头他终于跑来问我那两盆土到哪里去了,我说我昨天洗了准备今天要用,所以我今天就用了。他说OK,估计也愤怒了。靠,管你!
    也许本来是可以相处得愉快一些的,我也绝少与人生气,但是要忍他真是有些困难。以后让你去自生自灭!
    December 10

    终于上完课了

    最后一周还碰上两个presentation,其结果是做完以后就开始提前放自己假,paper也不看了,上课也不听了,每天回家看点小说看点电视聊会天就睡觉。到了周五lab开party,老板追着每个人拍照,下午上完最后一个seminar又和大家合影留念。想必以后也不会一张照片上有这么多国籍的人出现吧: )
    然后应该要开始复习了,平常比较辛苦,当然期末就比较轻松了,只有一门考试。但是本学期偶还木有in class考过任何东西。不知道要怎么看,不管,先上上网。结果误打误撞看到一篇言情小说,看下去发现还不短,看完估计周五又废了。正好杨莹jj打电话来,说乖啦看paper去,我说好,挂了电话看了半个小时paper愣是没看完summary,于是决定还是先把小说看完了哈哈。看完回家去DQ吃圣代,和雅文说明天要好好复习。
    周六起得还挺早,发现要看的东西还满多,于是乎死命看了两个小时。这时雅文起来了,说去学校吧。遂来了图书馆。
    本来以为再也不会来图书馆这种地方自习了。不在家待着好歹也去office窝着。可是雅文非就把我拽到图书馆的office了。于是我就抱怨了一天这个office比我的office又暗又小又冷。
    中途抱着paper去走廊上看了。
    这临时抱佛脚的人还真多,不由我就想起当年在北大图书馆占座复习的事来。想着想着忽然就想起我现在已经是研究生了,在这复习的估计多是本科生吧。当年我还是本科生的时候看研究生那是一个不屑。想到这我就比较郁闷。小的时候觉得读大学好像是挺不错的一件事,但是从来也没觉得读研究生是件多光彩的事。只好把自己也鄙夷了一番。
    接着看。看完了最后一部分便打泡泡龙,打完泡泡龙又看了集02年的我猜。
    从来都是两个星期准备十几门考试,这次只有一门,又被庞庞教育:只要得B就好了。就更加没心思看。总是想到不要再上课了,圣诞节yinz又要过来看我了,还有那么几天假可以在家睡大觉,怎么也愁苦不起来: )直接导致效率低下。低下就低下吧,怎么也拖到图书馆闭馆了才回家。
    结果第二天雅文还说图书馆学习气氛比较好,还是来了图书馆@@,我看走廊上人越来越多,用雅文的话就是煮饺子似的,我一人占了一张大桌子我也于心不忍啊,遂还是钻到这个阴暗冰冷的office里面奋斗。
    好像不少人都说想家了,我怎么没有。天天乐呵呵的就想着吃好睡好了就好。恩,袜子好多都破了,要去买袜子。圣诞节也没有什么出去玩的念头,和yinz厮守在Ames好了哈哈。
    雅文说考完了要写回忆录,我说我早就开始写了,就是进度太慢。她就问怎么写,我说分成好几个板块写阿,写了最多的阅读也就才写到高中呢。结果介绍完了她居然说要照着我的板块写,号称自己想了个电影板块出来,晕。我说你就不能照你原来想的几岁认识了什么人看了什么书听了什么歌写吗,有这么盗版的吗?
    话说回来这个回忆录真是进度太慢,那也不能怪我,我这不是忙吗,恩,我这不是奋斗吗,恩,我容易吗我,还要考试呢。
    这不休息完毕又得看ppt去了吗?咳咳。
    昨晚花了十几分钟把桌面、歌词、对话框都调到明朗的绿色了,哈哈。
    还有,小手拉大手是梁静茹的新歌!土豆同学昨天居然问我是不是生了,找死。。。。。。
    December 03

    美国的高中生

    周五去了趟美国某high school,算是这学期的seminar里面历时最长的一次。
    号称是和高中生聊天,又一次见识到美国女孩子的早熟,有一个在那很兴奋的说自己可以十六岁高中毕业,我心想那说明还没十六岁罗,长成这样。。。。。。但是男生普遍还是孩子脸。
    最好玩的是之后看他们的篮球比赛,看了完整的一场女子比赛,好像进了四个三分,有一个长得很壮的女生还极其灵活。双方都有pp的啦啦队,主场还有管弦乐队奏乐。我不由感叹,美国高中生的生活真是丰富多彩,打不了篮球还可以当啦啦队,实在不行还可以去搞点乐器。而且美国的篮球水平啧啧,真是没法说。
    男子比赛只看了一节,身高是有优势,不过罚球就明显没有女子好。而且感觉还是没长开,估计到大学就NBA水平了。
    最惊奇的是看到看台上大多是家长,其中不少情绪高亢,不停叫各种我反正也听不明白的东西,搞得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教练在做场外指导@@真是无法想象在中国这种场面如何出现。。。。。。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本来看完之后一直等着某人写书评的,但是某人一直没动静,难道是看电视剧去了?不管了,我便来写。
    咳咳,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好像看到凌晨几点。看完之后我便开始想一个大多数人都会想的问题,为什么李然突然决定要娶杜小彬,当他还那么爱着周蒙的时候。明明之前还在想着为了周蒙放弃他更想去的云南,为什么突然一百八十度转弯做了完全相反的决定。她还在他的怀抱里,可是李然清楚地知道,他失去她了。他失去她了,不是从今天才开始,只是今天才知道。只是今天,他才知道是这么痛。而真正的痛,还不是此刻能领会到的,真正的痛是跟着日子一起走下去的,只有在岁月的不断流失中你才能明白什么叫做失去的空虚。
    那样的放弃自己爱的人,那样的多年不见,多年不提。既然这么痛,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直接原因是杜小彬怀了他的孩子。但是只是这样吗?
    后来他和杜小彬离婚,杜小彬的心理活动:就像以前他离开周蒙的借口是杜小彬,现在他离开杜小彬的借口是周蒙。重点从来都不在借口,重点在他要离开。
    所以杜小彬只是借口,她的怀孕就更加不是理由。
    或者他知道他太过现实,而周蒙太过理想,他以前现在将来都无法避免的会出轨,而周蒙太容易受到伤害,所以他决定长痛不如短痛。就像很多年以后他唯一一次的追悔:“可是如果你爱她,即使你明明知道会伤害她,你都没有权利放弃
    又或者,在周蒙说出我想我们该分手他愤怒的打了周蒙一个耳光的时候,他已经决定,分手也要自己先说出来?
    人都是自私的,李然尤其如此,他对周蒙,不是爱得不深,但是欲望下他终究败给杜小彬。然后,他是不是也有些开始喜欢杜小彬?而且杜小彬确实会更加帮助他的摄影生涯,“至少有一点他没看错,杜小彬不难侍候,她会是个体贴的妻子。最便当的还是,他不需要向她承诺什么。”言下之意,周蒙不同,她难侍候,她需要很多承诺。她只是一个花瓶,她不懂他的工作,他的人生,最大限度的支持也是跑到火车站跟他说“我跟你去云南”,偏偏还是在他决定了娶杜小彬之后。
    但是,便是肤浅的爱情,杜小彬也说,她不相信他真的能忘记。就是他忘了她也忘不了,她看见过他们,他和周蒙两个,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那道长长的缓坡上冲下来,周蒙一朵花似的坐在他怀里,他的嘴唇贴在她漆黑的头发上,也许并没有动,可是给人的感觉是轻轻摩擦着。她嫉恨,更懊悔看到他们。就像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这个场景在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晃眼越来越刺目,杜小彬只愿意承认刺目的是他们身后的阳光,而不是他们年轻而不设防的爱情。 
    何苦,三个人都苦。
    不过好在时间有足够长,周蒙可以慢慢的理解,慢慢的原谅。
    在那列徐徐开动的火车上,李然的眼泪也曾经这样止不住地流下来。她一直不能理解的是,他为什么不可以讲清楚?他为什么不敢面对她?他当然不敢面对她,就像周蒙无法面对着自己的学生说:“我辞职了,下学期我不再教你们了。”不跟相爱的人说分手再见,我们是那么怯懦地无法面对背弃。背弃,因为更爱自己一点。
    周蒙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李然不能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她?以前他以为她不会懂的人情世故,在他离开后的一年,她就全懂了。
    当然,人是可以爱很多次的,可是爱情的酒,你只有一杯。
    人大多在足够年轻的时候,会放纵而恣意的爱一次,哪怕是单相思,哪怕是暗恋。只是由于种种原因,相爱的也会被伤害。最后,我们也只能说,我原谅你,我只是不能再相信你。
    也包括,不再相信其他人,不再奋不顾身的去爱。
    然后,结婚生子,在琐碎的生活中成长为一名憔悴的妇人。
    当然小说里面的女人即便结婚生子都维持着少女的姿态。所以她们才有心思怀念吧呵呵。
    而杜小彬离婚时想到和李然曾经有的恩爱日子,这恩爱两个字,让我想到以前看的一篇小说,那里面说,“恩爱,是一个形容词,用来形容两个人的感情,但是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这跟李然与李越说“不需要很爱一个人,就可以维持一段婚姻了”是一个道理。
    是不是爱情小说总是如此,让人看到缠绵悱恻又没有完美结局的相爱。一方面弥补大多数现实生活中缺少的激情,看看王子与公主的经历,一方面又安慰大家,反正最后都是这样过日子。
    其实整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子里的一个龙套说的一段话:“你看,最后,我们都要结婚。可是我老有一种感觉,在某一个转身之间我会看到他,他正轻轻抬起头来,脸上是那么一种迟疑而温柔的神气。他是这样徘徊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我才知道,我一直不承认的,是有那三个字的:心上人,他是我心里的那个人。”是的,我们都要结婚,因为这句话,让这本书有些不切实际的情节得到了补偿。
    我还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 爱一个人其实是浅薄的,深刻而伟大的爱情只在备受挫折以后
    这也是李然最终还是放弃周蒙的原因之一吧,他可以和杜小彬说精神世界,讨论人生,而与周蒙,他所说的只有情话和生活琐碎。
    奇怪的是,往往两者不可兼得。不要说周蒙对李然了,便是李然对周蒙,也是在爱上了她很多年以后,才读懂了她写给他的信。
    但是,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爱呢?现实是多么经不起琢磨。
    人们往往愿意相信后者,描述后者。王子与公主的世界本来就只需要郎才女貌,那个懂得的人,不妨叫做知己。
    这本书最胜还是标题吧。本来还是很想看看电视剧的,太长,没时间。何况看过书再看电影或电视剧的,没有不失望的。
     
    恩,好像没怎么评。。。。。。
    文字还是不错的,不过我顶讨厌网站上的书评,譬如“对传统的大胆超越”,“难得的清新之作”。而且我并不认为她所塑造的在婚姻中保留自己爱情的主人公很真实,这正是我最终也不能释怀的情节,如果真的那么刻骨铭心,又非要分开,是不是太开爱情和婚姻的玩笑了?对一个人并不用刻骨铭心就可以在一起,甚至一辈子,但是如果明明心里很爱另外一个人,还是跟那个人在一起的好。不然自己也会觉得太委屈。所以说在能够放弃心里那个人以前,还是先一个人过着的好。
    其实并不是无处安放,只是自己不安放。
    人啊,得自个儿成全自个。